据《人民日报》报道,日前,国资委首次对外公开发布了《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重点向社会披露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国资委称,国有企业的税负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是私营企业税负综合平均值的五倍多。
在我们正准备坐下来好好商量商量国企利润分红的时候,国资委抛出了这样的数据:通过研究得出,国企近年来税负均值为27.3%,是私营企业税负综合 平均值的五倍多,是其他企业中税负最高的股份公司的税负平均值的两倍。这一数字弄得很多人很不好意思:一是骂国企只进不出、不履行社会责任的;二是要求国 企“藏富于国”,改进税利分成模式的。
前些日,有媒体对A股上市公司的税负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在A股全部的1700多家上市公司中,992家国企的平均税负仅为10%,而其余民企的平均税负则高达24%。数据一出,舆论哗然。今次国资委铿锵开唱,以正视听,于权威性而言,我们自然更愿意相信后者。但经济学常识也告诉我们,名义税负与实际税负是两码事。譬如按照营业额来算,国企的税负还不到10%(按照国资委公布的数据,2009年国企营业收入为12.63万亿元,而实际上缴利税为1.1475万亿元),再比照近年我国宏观税负30%左右的通识,这个“五倍多”的说法似乎不无夸张的意味。当然,我们起码还记得:在上世纪80年代利改税之前,国企的所有收益是都得上缴国库的。
国企在发展,这是好事,成绩有目共睹,但问题也触目惊心。即便“国企高税负”是个不掺水分的事实判断,那也不是CEO们的个人功劳,它是国家资源和资本的应有增值,谦虚一点说,是不值得载歌载舞的。更重要的是,国企税负高一点,这是最合情理的经济愿景:一方面,国企占有利用的是国家和人民的资本与资源,加上财政不断为其注资、剥离不良资产,为其改制铺平软硬件方面的道路,其风险与困难都有政府在兜底,而相较于自由搏击 在凶险市场上的私企,温室里的国企税负高一点自当没有任何怨言;另一方面,比较税负的绝对值是毫无意义的,尤其是在国企与民企竞争地位、身份、权利不对等 的市场语境下,国企的垄断身份和基于政治权利背景下的“长袖善舞”,已经为其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便利,就拿税收优惠来说,民企有的、国企有,民企没 有的、国企还有,若说垄断价格是增值税税负增高的重要原因,“国企高税负”也只能证明一点———垄断程度太深,垄断利润过高。
谈国企高税负,恐怕还不能忽略两个事实:一者,国资委数据显示“从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上缴 税 金 从2915亿元增加到11475亿元”,然而,这些飞速增长起来的税收大部分源自生产、流通环节,而生产流通环节的税收是要计入成本的。换言之,因国企拥有较强的自主定价权,高税负的大头还是普通消费者埋了单,这与民众的生活经验也十分契合。二者,我们在看到国企“ 高税 负 ”的时候,也不能忘记其高薪高福利的背景,“亏损不降薪”、“ 天价薪酬”等诸般诡异,已引来“国有资产合法流失”的舆论质疑。
国企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从资产属性上看,它也是国家和人民的财富,那么,不仅在税负上当“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创新机制、管理模式、结构调整等方面,也当有与其地位相匹配的表现。天见尤怜的“高税负”,但愿是国企又一次不太幽默的撒娇,谁叫我们那么那么良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