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小张年底取得奖金4.2万元,选择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在计算税款时,首先,用42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3500元;其次,从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中,查找35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最后,用该笔奖金收入乘以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得到应纳税额。即42000×10%-210=3990元,小张的全年奖应纳税3990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年终奖申报
【全年一次性奖金额】:填写当月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总额。
注意事项:1.只有雇员才能填写
2.同一个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只能申报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如果系统检测到该纳税人已填写过,则切换所属月份再填写保存时会提示。
3.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该规定的适用对象是“纳税人”,即取得奖金的个人,而非扣缴义务人(单位),单位不同员工之间的计税方式选用互不影响。
三、年终奖税款所属期限和税款入库时间
纳税人搞不清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款所属期限和税款入库时间。
在税法上,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所属期限需要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判断,即扣缴单位支付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时间为税款所属期。扣缴单位需要在支付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次月,对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扣缴申报。
【例】甲公司如果于2022年12月发放2022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那么,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12月,甲公司应于2023年1月,扣缴并申报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入库时间2023年1月;甲公司如果于2023年2月发放员工2022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那么,税款所属期则为2023年2月,甲公司应于2023年3月,扣缴并申报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入库时间2023年3月。
四、年终奖盲区
如何解决年终奖金额38000元(进入盲区),最牛最野蛮的方法,就是不要2000元!不可能!
实务中很多企业是将年终奖38000元拆分为36000年终奖和2000元工资,但是有企业被稽查补税,原因就是年终奖表还是38000元、发放时也是38000元做年终奖发(凭证上有摘要)、账务处理也是年终奖38000元,仅仅是申报的时候拆分申报。
提醒大家:将年终奖38000元拆分为36000年终奖和2000元工资是理论,实务真正要做到拆分,必须真正的拆分:
1.做表时:单位年终奖文件及年终奖表是36000元,工资表增加2000元(其他等项目)
2.发放时:36000元作为年终奖发,2000元和当月工资合并发(最低要求2000元单独发放,不能和36000元一笔发);
3.账务处理:年终奖和工资薪金的在应付职工薪酬下的明细科目肯定不一样,所以年终奖的明细科目只是36000元。
五、年终奖计税方法选择
(一)纳税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后,到底选择哪种计税方法更划算呢?
比如,老李全年工资20万元,年底奖金2.4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他该怎么缴税呢?有两种选择,一是将2.4万元奖金和20万元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应纳税120000×10%-2520=9480元;二是将2.4万元奖金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720元,20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应纳税96000×10%-2520=7080元,合计应纳税7800元。两种方式下,税额相差1680元,老李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
又如,小张全年工资12万元,年底奖金6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小张若选择全年奖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60000×10%-210=5790元,12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20000×3%=600元,合计应纳税6390元;若小张将年底奖金与日常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80000×10%-2520=5480元。因此,小张将年底奖金并入综合所得纳税,缴税更少。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避免因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的情况。但对于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等后,可能无须缴纳税款或者缴纳较少税款。因此,不同收入群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进行计算。
(二)单独计税方法限制
国税发〔2005〕9号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同一个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只能申报一次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如果系统检测到该纳税人已填写过,则切换所属月份再填写保存时会提示。(摘自《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编写日期:2022年11月))
【例】提前做好测算,如何做到同一笔年终奖“部分单独计税,另外部分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就是分月发放,这样一笔年终奖单独计税,下个月的“年终奖”只能并入综合所得。
(三)汇算清缴操作
1.正常情况
如果您仅有一笔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该笔奖金可以不纳入年度汇算范围。如您有多笔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度汇算最多只能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其他需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在使用网络途径申报时,您可以在申报表“工资薪金”项下的“奖金计税方式选择”中选择将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当您变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时,您的应纳税额一般而言会发生变化,请您留意。您可根据调整前后的变化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式。(摘自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汇算申报》)
【如】某居民个人,上半年在集团工作,取得上年度年终奖,可以按照单独计税预缴个人所得税;下半年工作调动到子公司,取得当年年终奖,可以按照单独计税预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选择:
(1)全部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2)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另外一笔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3)不能选择两笔都不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即使集团和子公司在同一个月份发)
(4)更不能一笔奖金部分单独计税,另外部分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
2.特别提醒
2021年已经并入工资薪金的一次性奖金是否还可以调整为单独计税?
山东税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税款。如确实属于扣缴单位发放时合并到工资缴税的,建议联系扣缴单位进行更正申报。
安徽税务也有类似答疑口径:
【备注】如果扣缴义务人申报的收入、扣除或者缴税信息与我实际情况有出入,我该怎么办?
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与您的扣缴义务人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如果确实为扣缴义务人申报错误,由其办理更正申报后,您再办理年度汇算;
(2)如果您的扣缴义务人已经注销或者无法联系,您可以按照您的实际情况办理年度汇算,但请您务必保存好相关资料,后续税务机关可能会与您联系核实。您也可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到相应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关资料。(摘自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
六、年终奖申报选择
提醒:对存在一笔或多笔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人,您在办理年度汇算时,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会给予“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的提示,纳税人可以在“奖金计税方式选择”的功能中,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者“单独计税”。您可以自行决定哪一笔奖金单独计税并进行调整。当然,您也可以将全部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当您变更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时,您的应纳税额一般而言会发生变化,,所以我们要逐个计税方式测算应纳税额多少,选择应纳税额最少的!
(一)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办税”页面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申报年度后,则进入填报界面;
(二)选择申报年度后,确认基本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三)点击【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的红字提示,进入【奖金计税方式选择界面】;
(四)此时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1.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2.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单独计税。选择一种方式后,界面会跳转至收入纳税明细页面。
(五)根据选择的计税方式不同,会计算出不同的“应纳税所得额”。可分别选择两种方式后,查看税款计算情况,然后选择最为合适的计税方法。
(六)在最终确认申报前,可随时点击左上方“返回”重新操作。